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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老师自杀事件如果角色互换,也就是自杀的是学生的话你认为后果又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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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陈家瑶中学周老师,现年43岁,膝下育有一儿一女,长子13岁,刚到上初中的年纪,次女才7个月,还是个吃奶的孩子,按常理来说,周老师正值中年,家中的顶梁柱,最不该走上投江自杀的绝路,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堂堂七尺却因两次师生冲突,两次被家长追打辱骂,要挟恐吓,在不堪其辱的情况下选择自杀。
周老师不是没有寻求过帮助,然而校方的调解变成一次次施压,要周老师无条件答应家长的无理要求,要赔上尊严,受尽屈辱去在全班面前向自己从三年级就真心关照的学生道歉,赔偿检查费,周老师想不通,为什么自己正常履行教学任务,反而被家长殴打侮辱?为什么自己一心一意教育的学生,反咬自己一口,毫无感恩之意?为什么校方明知过错不在自己而却让自己低头认错?为什么即使自己求助警方,警方也来和稀泥,也希望以牺牲自己的权益为代价和解?
“赔了钱,就意味着我错了,但是我没有错。”周老师在选择离家,并最终跳楼的前一天对家人说,和周老师起冲突的男生是周老师从三年级就免费为其补课,真心关照的孩子,然而在该生与另一女生打架遭到周老师的制止时,竟反咬一口说“周老师打我了”,而学生家长更是不依不饶,周老师说,他寒心了。“哥,我想你回来,我快崩溃了。”周老师出事的前一天凌晨,又是一夜无眠,周老师向自己的哥哥倾诉……
最终,周老师知道无论自己如何想不通,终没有人站在自己的角度为自己说一句公道话,没有人能帮自己洗脱蒙冤受屈的事实,所以,周老师纵身跳入滚滚长江,以证清白,以表与这个不公不正、黑白不分、是非不明的世界划清界线。
7月15日,警方通报证实周老师系投江自杀,然而通报疑点重重,避重就轻,引起周老师家人的愤慨,表示将起诉校方和涉事家长,还周老师一个公道!
周老师投江一案,校方要为自己处理“校闹”的冷漠、不作为、欺软怕硬等行为负什么法律责任,家长要为殴打、欺辱、要挟恐吓以及讹诈检查费等行为负什么法律责任,我们只能拭目以待,等待法律的裁决。
然而,小徐老师却知道,如果此事中,如果跳楼的不是老师,而是学生跳江的结果,如果因周老师和学生发生冲突,家长来学校闹事,学生感觉自己面子上过不去,而选择自杀的话,那么校方和教育部门会如何处理此事呢?
首先,校方和教育部门会第一时间奔赴学生家,慰问安抚家长的情绪,第一时间答复家长提出的所有要求。其次,警方会第一时间立案调查,将学生自杀前前后后的细节调查得清清楚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再次,严惩涉事老师,那么让学生受到委屈的老师们,无论当时学生所犯错误是什么,统统要面临巨额赔偿,直到学生家长满意为止。最后,涉事老师和学校领导人要面临着最严肃的行政处分。处分力度的大小要看家长的态度,如果家长不能原谅老师的行为,那么有可能该老师不仅要面临巨额赔偿,还有可能被开除公职,相关校长也有可能处记过、降职、调离等处分。
虽然,小徐老师不希望学校中的老师和学生任何一方出事,但是一系列事实表明,学生出事和老师出事,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是大相径庭的,是有天壤之别的。
拿周老师受尽委屈、不堪其辱投江一案来说,从周老师失联到周老师的尸体被发现并DNA认定,校方和教育部门没有一人过问过此事,更别说登门慰问安抚,并追查此事了,难道老师的命就如此不值得被关注吗?难道老师的死就不应该被追查起因,严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吗?
周老师走了,膝下一儿一女,一个刚到青春期,一个尚在襁褓之中,何其可怜,对周老师的家人来说,他的生命何其珍贵,而对周老师的尊严一再漠视,对周老师一再欺辱,一再施加压力,毁掉周老师的所有理想信念,并令其无处诉告的相关人员,你们下半辈子能安心吗?
小徐老师真诚的呼告,有关部门能严查此事,哪怕是忘掉他是一个老师身份,仅以尊重生命的理由来重新调查一下此事,将周老师生前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全部还原,以证周老师的清白和屈辱,还周老师一个公道,周老师地下有知,也能瞑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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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本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不希望任何一方出现极端的情况,我不愿意看到悲剧的发生!
铜陵周老师在备受屈辱的情况下,选择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反抗社会对教师的苛责!
两个孩子闹矛盾打架,周老师劝架拉开他们,被那个小男生反咬一口,说是老师打了他。家长不分青红皂白赶到学校,掌掴周老师不算,还提出非常过分的要求。要求周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仅仅是胳膊上有一点点红印,居然连CT都做上了!真不要脸!)甚至提出辞退周老师的要求!(不知道谁给了他这个权利!)
让周老师受不了的是这个学生,还是他辛辛苦苦免费辅导了三年的人!如此忘恩负义,我们姑且理解为人小不懂事!可是那大人就近乎是流氓无赖了!不感恩就算了,还对着周老师各种咬!
更让周老师受不了的是,学校为了息事宁人,逼迫周老师答应学生家长的无礼要求,赔钱了事!
就连周老师报警也没能解决问题,因为警方要求当事方自行协商解决!
可以说,没有任何人能够认真听取周老师无奈、悲怆的呼喊:我没有错!我不该受到这样对待!
知识分子是受不的羞辱的!士可杀不可辱!万般无奈之下的周老师最终选择投江,用自己的生命来表达抗议!以及对这个世界深深的失望!
悲剧发生后,闹事的家长销声匿迹!校方销声匿迹!那些平时惯会鼓噪的媒体也集体失声!
我想,假如自杀的是学生而不是周老师的话,那将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首先,学校、教体局火速启动一级响应!
派工作组赴学生家中慰问,安抚学生家长的情绪,并倾听学生家长对事情处理的意见!
并答应学生家长的各种要求,直到学生家长满意为止!
第二,迅速启动问责程序!
涉事教师迅速被处理、问责!而且下手特别稳、准、很!只要学生家长满意,怎么处置教师都是可以的!
顺带着还要处理几个负有领导责任的校领导!
第三,警方也迅速介入,对事件的前因后果做细致的调查!
第四,各级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与口诛笔伐!
这个往往是配合着家长闹事而展开!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压力!那时候,唯有想着赶紧结束此事吧!根本就不存在选择的说法!
第五,追加正式的处罚!
例如,山东五莲二中的杨守梅老师,仅仅是用书本抽了学生几下。就被处以当面道歉、停职、赔偿损失、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最恐怖的是追杀: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禁止五莲二中与杨老师续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将杨老师拉入个人信用黑名单!
处理的是不是够狠的?!
要知道这仅仅是用书抽了逃课学生几下而已!就丢了工作、丢了尊严!
如果是丢了命,那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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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师死了,基本没有看到什么报道,除非刻意去关注一下。但是只要是学生的权益受一点迫害的新闻,天天头条上刷的没完。评论骂老师的数不清。可是老师权益受侵犯时,那些键盘侠就不敢说话了,就没自己的见解了,骂老师的时候那言辞犀利,言之凿凿。看到出人命咋不来骂了,怕报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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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是弱势群体?是老师还是学生?我只是听说某某学校老师让学生残忍的杀害了;某某退休教师被二十年后的学生堵在大街,光天化日之下抡圆了胳膊痛抽了一顿耳光;某某老师为调节男女生纠纷而被逼无奈,投河自尽;某某班主任老师对逃课的学生气极不过,用书本惩戒了一下,而被校方解聘并拉入黑名单,今后不得从教。然而我却没有耳闻视见,哪个地方哪个学校的学生被老师杀、抽了、被学校开除了,甚至列入黑名单,剥夺了他今后的学习机会!人们常说,人民警察是高危职业,应给予从事公安干警的人相应的风险补偿金,请问老师职业属不属于高危职业,退一步讲,,我们可以不要,可是我们教师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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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的是个学生,立即轰动全国,然后全国各族人民口诛笔伐,愤怒声讨没有师德的老师们!老师们被逼疯了,家长们胜利了,学生也胜利了,从此,社会更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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