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国有企业领导办公用房面积有规定吗?需要参照党政机关领导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吗?
- 有什么明文规定吗?谢谢
-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1999年12月投资[1999] 2250号21日)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政府,计委(经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政府机构签发的文件[1997] 13号实施建设在艰苦的工作,紧缩的尽职调查成立,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写字楼,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并为改革原有的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重组和重新规范,制定了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提交给国务院的批准,现在的“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第二章水平和?建设指数第三章选址和建设用地在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标准装修室内环境与建筑第七章附则设备建筑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政策合理确定办公的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空间,加强管理和监督,建设标准的制定。 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施工第二十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基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的初步设计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党和政府办公大楼批准。 适用于县级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建设标准第三条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写字楼机关(以下简称“党和政府办公空间”)的新建筑。改建,扩建项目的实施。 第四党政办公大楼必须遵循整体规划,功能,以及在施工逐步改善的原则。建设办公用房的规模应根据水平和使用单位,按照建设品位建设标准的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确定能力做好准备。 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同级别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个市(州,盟),县(市,旗)应集中在建筑施工或组合使用,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文章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之间,建筑风格,建筑立面和周围环境的特点,关系的性质,并应符合有关土地保护,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规定。 施工一级党和政府办公场所第七条应与经济发展的地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追求真理,功能适用,操作简单而庄严。为了改善器官的效率,应设置或条件,如办公自动化设备保留。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第八条,应坚持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务的优势。专注于办公用房建设或联合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的建筑。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的第九条应符合建设标准的要求,我们也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 ?第二章水平和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类的施工指数第十条区分为三个层次:为中央级部分办公用房(委)级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构和其他机构等同于该水平。 第二办公空间的市(地,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其他器官的水平。 三幢办公楼的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其他器官的水平。 第十一条党和政府办公大楼,包括:办公楼,公共服务建筑,设备,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各类建筑物的内容如下:办公空间,包括一般办公人员和领导人员的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大楼,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图书馆,邮件室,电脑室,储藏室,卫生间,公共服务人员建筑物,房屋和其他警卫。 三,设备室,其中包括配电房,水泵房,水箱,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4,附属建筑,包括食堂,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 除了特殊的商业机构这四个建筑物,需要单独审批和审批标准。 党和政府各级机关的人均建筑面积指标的办公空间应当履行下列第12……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