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申请书
公安机关复核是否为终极裁决
- 公安机关复议程序中复核是否为终极决定
- 对公安机关的复议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最初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和本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处罚、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该处罚或实施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法制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法制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决定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对受理和不受理的告知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当事人。(2)法制部门受理的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以及调卷通知书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以及调卷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受理复议申请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移送卷宗、有关证据,并提出书面答复。(3)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案件承办单位在收到听证申请后三日内将卷宗及有关材料移送本机关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审核并主持听证。(4)法制部门受理复议申请后在收到被申请人移送的卷宗,有关证据材料及书面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被申请人超出法定时间不移送卷宗,有关证据材料、书面答复又说不出正当理由,受理申请复议机关视为无证据一律将案件撤销,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申请人承担。(6)受理复议申请一律不收取费用。二、复议申请受理与决定的法律责任(1)公安机关对公民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错误的,应当向受处罚人承认错误,退回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对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2)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局长权力
- 2014局长听市长还是听市委书记
- 市长的全称是市委副书记、市长,从这个职务就可以看得出市委书记比市长大。对于分工,因为市委书记和市长都是从大局来管理,市委书记负总责,管理全局。市长是负责市政府的全局,如果说人事和经济一般来说都有分管的领导,比如组织部长分管人事、市委有专门分管经济的副书记。现在我党基本实行常委负责制,即各常委分管一摊。顺便普及一个常识,市长的产生程序是这样的,一般都是先任命市委副书记、再通过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为副市长、代市长,然后在当年或明年的人大代表大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超过半数可通过。当然候选人只有一个,如果不能通过超过半数那就只有两个结局,要么继续代下去,要么被调走换人。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一个市或一个县某项行政事务的官员。1、级别参照一级干部: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副主席、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政协主席。二级干部: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副委员长、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三级干部:俗称省部级,部长、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四级干部:副部级、副省级。五级干部:俗称司局级,司长、厅长、地级市长。六级干部:副厅级、副市级。七级干部:俗称县处级,处长、市局长、县长。八级干部:副处级、副县级。九级干部:俗称科级,科长、市处长、县局长、乡镇长。十级干部:俗称股级,科员、股长、乡镇助理。十一级干部:县以下公务员。一般情况下,干部的职务和级别是相对应的,比如某县的正县长就是县处级。但也有例外,某县正县长的职务是县长,但他可能是副市级。2、主要职责交通局长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决定。2、组织制定交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和全局性的规章制度,并部署实施。3、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交通科技、交通安全管理及交通规费征收等行业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4、研究决定交通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检查执行情况。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适合本市交通发展的理念、任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任务。6、检查、指导基层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7、负责抓好全市交通系统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8、负责与有关部门、其它省、地(市)交通部门领导协商解决有关重要事宜并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9、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药监局长:1、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2、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管理对象和事项实施领导和监督管理,并对本局的行政案件办理质量负总责。3、负责审核签发本局的执法工作制度。4、负责对大案、要案、涉外案件和较复杂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决定、结案审查批准。5、主持案件审理和复议会议;负责对本局办理听证范围的行政案件的具体审理,并根据案件审理委员会或行政复议机构的意见,做出处理决定。6、负责批准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案件以及较重大、复杂案件的《处罚决定书》、《登记保存(封存)通知书》和《解除登记保存(封存)通知书》、《复议决定书》;负责签发《案件办理报批书》、《案件移送书》、《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建议书》、《结案报告》等。7、履行被诉案件的出庭应诉职责。8、负责对查处具有较重大影响案件以及在执法中遇到问题的汇报工作。9、负责对市人大、政府的立法草案提出建议和……余下全文
公安机关复核是否为终极裁决
- 公安机关复议程序中复核是否为终极决定
- 对公安机关的复议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最初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和本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处罚、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该处罚或实施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法制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法制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决定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对受理和不受理的告知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当事人。(2)法制部门受理的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以及调卷通知书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以及调卷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受理复议申请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移送卷宗、有关证据,并提出书面答复。(3)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案件承办单位在收到听证申请后三日内将卷宗及有关材料移送本机关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审核并主持听证。(4)法制部门受理复议申请后在收到被申请人移送的卷宗,有关证据材料及书面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被申请人超出法定时间不移送卷宗,有关证据材料、书面答复又说不出正当理由,受理申请复议机关视为无证据一律将案件撤销,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申请人承担。(6)受理复议申请一律不收取费用。二、复议申请受理与决定的法律责任(1)公安机关对公民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错误的,应当向受处罚人承认错误,退回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对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2)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