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江阴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猎捕野兔案件,被告人张某为非法猎捕野兔,预备数只专门用于捕猎用的灵缇犬及用于夜间照明的矿灯、搜寻猎物的热成像仪等工具,组织吴某、蒋某等6人在2021年6月至12月期间,先后15次至常州市金坛区、武进区及溧阳市、宜兴市的田野、树林等地,采用热成像仪搜索、矿灯夜间照明、猎犬追捕等禁用方式进行非法捕猎野兔,其中张某参加15次捕猎合计50只野兔。
江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等人在禁猎期、禁猎区运用禁用的方式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行为均确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所有犯罪处罚。
案件审理期间,各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资源损失费用4000元及专家意见费用1500元共计5500元,被告人张某另行自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0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三个月十五天不等,缓刑三个月至五个月不等。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热成像仪2个。
Q:野兔也是保护动物吗?
在我国一共生活在9种野兔:东北兔、东北黑兔、华南兔、草兔、高原兔、塔里木兔、云南兔、海南兔以及雪兔。其中雪兔、海南兔、塔里木兔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他六种野兔属于“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常见的斑鸠、麻雀、青蛙、蟾蜍、蛇、黄鼠狼、松鼠、刺猬、野鸡、野鸭等均为“三有动物”。
Q:保护野兔有啥子好处?
首先,在我国的9种野兔中,有好几种是我国独有的动物,独有物种其科学价值是特别高的,一旦灭绝,无法复制。其次,野兔在食物链中处于比较底端,它吃的是草,产出的是肉,所以在食物链中,野兔的位置很重要,它作为“营养”供向其他的食肉动物,从而构成了完整的生态链,比如蛇类、鹰、狐狸等很多野生动物都是以野兔为食的。如果野兔灭绝,这些食物链上层的动物必然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会灭绝。因此,野兔也有着它不可替代的生物学意义。
Q:啥子是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运用禁用的工具、方式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运用禁用的工具、方式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运用禁用的工具、方式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与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Q:啥子是禁猎期、禁猎区、禁用的方式与工具?
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11月30日为江苏省禁猎期。溧阳市、宜兴市均规定全境范围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用的工具与方式主要包括:军用武器、气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禁止运用的其他狩猎工具与方式。
每个物种都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员,野兔也是一样,野兔之所以成为保护动物,主要是人为的因素,而保护野兔其实是在保护生态平衡。希望每位公民能够通过案例,树立法治意识,爱护动物,保护环境,崇尚自然,敬畏生命,拒捕拒食野生动物,人人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