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附加税政策?
无法确定
因为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到许多因素,比如经济形势、国内外政治环境等,而这些因素未来发展是难以预测的。
此外,关于附加税的政策也需要考虑到社会影响、民众反响等方面,所以政策的具体制定时间和内容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我们需要持续关注政策的进展和官方发布的信息,以及及时调整个人的财务规划。
收到退回2019年4月的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 2020年8月收到时,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 贷:以前年度损益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 结转:借:以前 年度损益贷:利润分配—未配利润(应该是前面这个分录,还是后面这个分录)借:银行 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金额不大,几十块钱,应该是减免2019年4月的附加,金额能对上(应该是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当月只有5万销售额)求具体的分录,我有点拿不准)
- 是后面的分录对减免税款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地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做啊?(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水利基金)
- 有的单位做到管理费用里,有的却做在应缴税金里,有什么区别吗?请详细指教。
- 你好,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计入管理费用,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水利基金,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所有这些应交的税费都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贷:银行存款
我们公司去年预交营业税及附加,其中地方教育费按1征收的,现在地方教育费按2征收,会计上该怎么处理呢
- 我们公司去年预交营业税及附加,其中地方教袱旦递秆郛飞店时锭江育费按1征收的,现在地方教育费按2征收,会计上该怎么处理呢?
- 财政部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征袱旦递秆郛飞店时锭江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5131
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这些不是属于管理费用么?为什么是应交税费
- 会计科目是记在借方,贷方是记银行存款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是管理费用,这几个税种是发生应税行为当月计提,次月缴纳所以应该这么做会计凭证当月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印花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次月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贷:银行存款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 财政部2013年11月18日公布的通知要求,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由省级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财政部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2011年7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意见》提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具体要求如下: ——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 当月计提: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下月缴纳:借: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
地方教育费附加到底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 =。=。。。查了好多,有的人说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也有人说应该做在管理费用,而且还都能引经据典的。到底是属于哪一块啊?好疑惑。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即然有人说的你分不清,那么就看下这些准则和制度的科目使用。
房产税,印花税,水利基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能不能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 问题补充: 以上这些税费都是一次性直接缴纳的。
- 房产税、印花税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和水利基金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不能计入管理费用。
每月什么时候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这些附加税的缴税期跟主税(增值税、营业税)是一致的。都是15号之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请教大家,每个月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有没有计提5%的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和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 请教大家,每个月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有没有计提5%的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和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还有这笔款是计在应收补贴款下还是其他应收款?
- 根据《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可以参考处理。
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这些不是属于管理费用么?为什么是应交税费
- 会计科目是记在借方,贷方是记银行存款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是管理费用,这几个税种是发生应税行为当月计提,次月缴纳所以应该这么做会计凭证当月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印花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次月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