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全文原文?
《联合国宪章》
一、安全理事会对于职权内之执行行动,在适当情形下,应利用此项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如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或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执行行动;但关于依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付本条第二项所指之任何敌国之步骤,或在区域办法内所取防备此等国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骤,截至本组织经各关系政府之请求,对于此等国家之再次侵略,能担负防止责任时为止,不在此限。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敌国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而言。
不属于《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宗旨和原则。
- A.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B.各会员国主权平等 C.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 C.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以下不属于《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是
- A.各会员国主权平等 B. 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 C. 联合国可以干涉会员国国内管辖之事件
- 选C,望采纳
联合国宪章的特点
- 《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 的粻揣纲废蕺肚告莎梗极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联合国宪章(打一数学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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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的内容?
- 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我不懂英文,看了好多人的翻译,意思都没有搞明白。小日本叫嚣又是“先发制人”,又是“集体自卫”,按照我对联合国宪章的理解,这样以来,我们不是怎么揍小日本都可以么!
- 所谓“敌国条款”,是指二战后,为防止侵略战争重演,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在《联合国宪章》中对日本、德国等战败国所订立的相关约束性条款。 这主要指的是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的规定。其中第107条规定:“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战时敌国主要是指德、意、日为首的法西斯轴心国家。 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成为西方第二经济大国后,流露出欲争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意愿。而“敌国条款”成为其实现“政治大国”梦想的一大障碍。因此,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敌国条款”,彻底摘掉战败国的帽子一直是日本对联合国外交战略的主要目标之一。 战后,日本对待历史问题始终遮遮掩掩。近年,日本首相小泉每年坚持参拜祭有甲级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日本一些政要和右翼公然在东京中学使用美化甚至否认侵略的教科书。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仍在强烈要求废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 第五十三条 一、安全理事会对于职权内之执行行动,在适当情形下,应利用此项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如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或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执行行动;但关于依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付本条第二项所指之任何敌国之步骤,或在区域办法内所取防备此等国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骤,截至本组织经各关系政府之请求,对于此等国家之再次侵略,能担负防止责任时为止,不在此限。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敌国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而言。 第一百零七条 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 《敌国条款》本来是用来保护法国的,因为浪漫的法国佬二战让汉斯打惨了,就算成了联合国五常也老担心德国回头发展起来又抓着他一顿捶,所以在联合国筹建之初就订立了这个条款,意思是一旦德国不老实了美国爸爸可以先揍他一顿再说为什么,但东西德分裂后法国所受的威胁消失了,日本完全被米国控制了,意大利战斗力不到5,这个协议也就实际上没用了…但现在来说,中国作为5流氓之一,也肩负着监视原二战战败国,防止法西斯复辟的重任的,所以理论上一旦情况紧急,可以为了爱与正义,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幸福先揍日本人一顿然后上联合国召集大家开会研究为毛要揍脚鸡… 简单地打个比方 如果日本自卫队越线 就可以判定侵略 中国可以在不知会安理会的情况下 直接对日本发动攻击 (全面攻击都可以) 而不受国际谴责 直至确认“日本不再具备再次侵略能力”为止 也就是说中国可以对日本 “防卫过当”
联合国宪章为什么蒋介石第一个签字?
- 话说中华民国在二战中发挥的作用排不到前几位,而当时中国在经济等方面也是很不景气,中国为什么成了第一个签字的国家呢
- 最终BOSS 永远都要最后一个出现,先露面的一般都是小弟级别的。 中国在二战还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中国拥有众多人口在那个火器并不算太发达的年代,人口众多往往意味着战斗力众多! 如果不是国民党在正面成功被日本猛揍,并稳稳的拖住了日本的仇恨可想而知,一旦中国被日本占领 大量的物资以及人员会不间断的供应日本支持太平洋战场! 当时中国可是强力MT!(我叫MT ,铜墙铁壁的身躯,我招架 我闪避 我用身体守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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