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六种员工不能被开除)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哪些?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5日)。

  二、我国劳动保障措施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对劳动保障事务做出具体规定,现在也只有一些地方省市的暂行办法。如在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中,对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的职责、义务都做了明文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

  三、劳保与社保

  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证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从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来看,很明显,劳动保障只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属于种属关系。

六种员工不能随意开除?

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劳动安全保障法骑车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 因没住工地上骑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 如果你和公司有劳动合同的话就算工伤。

劳动保障法案例分析

  • 多名农民工在成都一家建筑公司做工2年,一直没拿到工资,景观单位开具了“欠条”,却一直不履行,民工到法院起诉后,法院裁决单位支付他们总共100多万元工资。可单位仍不履行。问:农民工们该如何维权?请详述依据
  • 拿着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国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法,大家好我是一名农民工,活儿干了没地方要工资,我上新泰市劳动局,市政府,没

  • 人能解决,我去年还去了泰安市劳动局,也无结果我该怎么办呀?求各位网友给我出个主意,谢谢!
  • 在网上查一下当地或央视记者电话,举报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案例分析!求正确答案!

  • 谢某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该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人事档案也存放于该公司人才服务中心开设的集体户中。但是,谢某对于目前的工作报酬和工作环境不是很满意。后来经过好友介绍,谢某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应聘财务总监,双方口头约定三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应聘成功后,谢某以书面形式通知科技有限公司三十日后解除合同。三十日后,谢某与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离职手续。两个月后谢某到国有企业上班时,人事部门通知谢某尽快将人事档案转到单位。谢某马上与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要求尽快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是,科技有限公司在就不存在与谢某的劳动关系,没有义务为谢某办理档案转移。多次交涉无效后,谢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问:1,谢某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是否应当承担违约金?为什么? 2,关于争议,应当如何处理?问题补充: 还有这题,一起解决了吧!谢谢大师们!
  • 可以解除,不用承担违约金。谢某以书面方式提前30天通知前单位辞职事宜,符合法律规定;谢某未与签订培训协议或保密协议,无承担违约金义务。企业有责任转出档案,如不愿办理,可以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请人才市场直接办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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