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档案中有两个年龄,退休以哪个为准?
优质回答:
这个问题是很普遍的,因为以前特定的时候,因为上学、当兵、招工、结婚等等原因导致身份证和档案不一样、档案里记载也不一样,到退休时候就有麻烦了,以哪个出生日期为准退休呢?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不一样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从上面可以看出,当你档案里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样时,以档案最开始头一页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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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
如果我们身份证的出生年月和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要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可是如果档案中有多个出生年月呢?这个就要以档案最早记载的记录为准。
比如说,我们的招工登记表一般是新进入单位生成的,而后期单位人事记载的工资调级表等材料是后生成的。
那么就要按照招工登记表为准,计算退休时间。
这个规定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是根据1999年,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不过目前来说,也有一些存在争议的地方。毕竟1999年的这个文件是属于劳动部的规章制度,而我们的身份证效力是有我们的身份证法规定的,正常来说,应该是身份证的效力大。
不过这个制度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也没见有问题,大家也就默认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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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民法典》是国家最高权威的法律解释,由于长期执行的以档案年龄作为退休年龄,导致很多人利用档案年龄钻空子做手脚,出现了档案年龄与实际年龄误差很大,以致利用档案年龄骗取多领养老金,所以必须废除几十年来延用的档案年龄作为退休年龄过时做法,彻底打破一些人利用档案年龄弄虚作假骗取非法所得,当然档案年龄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着很多不真实东西,唯有身份证是经过多次人口普查和日常使用的有效法律证明,应该实行与自由职业人员以身份证年龄作为退休年龄相一致原则。